文章引用說。。。
前一陣子在某個圈圈很大的論壇
看到一段有趣的對話
讓愛樂決定來更改愛樂網誌上面的網誌描述
要加上一小段的文字
就是這一小段
『歡迎想要分享愛樂文章的朋友們引用或轉載
引用的朋友們
請標明出處與作者
轉載的朋友們
請留言告知轉載的地點
以及在轉載處標明文章出處。。。謝謝大家』
為什麼愛樂決定要寫下這一段呢?
其實愛樂寫這些文章只是
跟朋友們分享跟討論
也等於是寫下愛樂自己的日記跟心情
並沒有覺得會有人引用愛樂的文章
不過那天看到論壇裡面的人的討論
說是
如果網主沒有標明不可以轉載之類的文字
就表示可以轉載
好像不需要徵求同意之類的內容
(好吧。。如果是愛樂看錯了
那麼我要檢討我的中文閱讀能力了)
想想
我還是來寫下這一段文字吧。。。
其實整個討論的話題滿有意思的
也表示了現代跟我們那個年代的不同
記得愛樂上研究所的時候
我們所寫的東西
不管是一小句文字
還是一大段文字
全部都是要引章據點
有一定的書寫方法
那時候光是要研究如何引用別人的文章
就有一本書寫手冊
很少人會問
為什麼不能把別人的文章給引用來
如果要把別人一整篇的文章給抄了來
當成是自己的東西一樣
那麼就是犯了Plagiarism
那是抄襲
如果教授看了
輕則一整篇論文拿零分
重則擋掉整個學期?
還是連學校都沒得讀呢?
如果是把別人的文章
收集在自己編輯的一堆文章裡面
變成合輯再出書
也需要取得作者的同意才能成行
如果把文章給影印下來
當成自己閱讀的文章之一還好
但是如果把別人的文章給影印成份
到處流傳
就有一點點會觸碰到法律的規範界線了
必須要很小心的知道什麼是能做的
什麼是不能做的
愛樂這個時空的圖書館裡的影印機
就貼著這樣的標語
還不說
在我們時空裡
如果我要去洗相片
這相片如果是明星的相片
或是看起來是照相館照的相片
我還得拿出證明
說我有洗相片的權限
他們才會幫我洗哩。。。
現在的網路發達
而網路上的文字
好像並不被當成是每個人辛勞的成果吧
也或許
沒有看到有什麼網路寫作文章引用手冊一書
可以讓大家一起來遵循
沒有個網路警察來管理
也沒有個網路教授來給你打分數
所以剩下來
能夠讓大家看到的
就是從你的文章從你的貼文或是
從某個論壇裡面的貼文中
來看那個人或是那一群人的生活態度了
是否一個人
願意尊重別人的想法
尊重別人的辛苦成果
來願意
在一個暱名的環境下
用一個正面的態度去面對所有的人
其實這是一種對我們整個大環境大社會的考驗
考驗著自由民主的觀點
(也是一個對孔子的人性本善說的考驗)
因為這是一個沒有真正規則的大環境
這樣的環境
他事實上是自由的
就算是在一些被規範的環境裡面
(有些地方國家是沒法看到所有的網站的
或是會約束發表文章的內容文字)
也是有著匿名的自由
那麼
這也是一個機會
讓人看清楚
到底我們值不值得去擁有這份自由
還是
我們得要被約束要失去自由
才能讓我們學到
要去尊重別人
讓我們在行為上
顯現出我們自主的一面吧
不要當個不自由的人吧!
ps…
有興趣轉載引用愛樂文章的朋友們
請看網誌最上方的內容
謝謝
ps2….
也謝謝之前來引用
都有來留言的朋友們!
ps3…
以下是一般網路引用禮儀
如果只是小段的引章據點
請註明出處及作者
如果請大家看全文
請提供連結
(也註明作者跟出處
這樣連結如果沒成功
別人可以去找來看)
如果想要轉載全文
請跟作者取得同意之後
再轉載全文
同時請註明作者與出處
如果上面的禮儀內容有可以更正的地方
請告知愛樂喔!
謝謝啦!
留言
我是同時空的無名。
我在寫一篇粉絲和偶像關係的文章(不是認真的論文,只是隨筆),因為看你的文字受到很大的影響,也很喜歡你的文字,所以引用了你的兩段話作為文章的序言,標明了你是文字的作者(之後我會標明你的文字的連接網址的)。希望你不要介意。並打算用你的一段話作為文章的結尾。但現在文章還在構思過程,沒有寫完。也不知道還要寫多久。
不知怎樣悄悄話。。。可以的話我可以把連接給你。
祝好。
謝謝通知!
歡迎你引用啊!
你寫粉絲與偶像關係的文章
GB大大寫了一篇很棒的文章
叫做光圈
跟這個話題很有關聯
有空可以去看看...
(從我的版面可以看到Green Bin的連結!)
要悄悄話好像不太容易
因為我們要在同個地方有帳號才行耶!
你如果不介意就直接連結給我吧!
不然好像很難悄悄話給我
不然連結不給我也可以吧
雖然我很想看你的文章..
其實這篇寫完了之後
我還有一些有關自律自主的延伸想法...
下次有機會在跟大家分享吧!
而且剛好看到了這個新聞:
http://www.nownews.com/2010/02/25/340-2573145.htm
我覺得偶像說話比我說話管用的多(對他們的粉絲而言)。所以已經沒有寫下去的動力了。(記者是不是看到愛樂大的文章了才去問這些?)也希望其他偶像也能有機會偶而開導一下自己的粉絲吧。
我從來沒有開過部落格之纇或其他私人網誌。剛剛注冊了facebook。很不適應。因為我比較喜歡長篇文字,看那裡大家每次就一句話,很痛苦。:)不過好處就是可以分享些視頻之纇的。愛樂大有沒有興趣注冊呢?
我想記者應該不會是看了我的文章
去問那些事吧
不過可能有看了M大大跟GB大大的討論?
facebook?
我去註冊之後
再跟你分享帳號吧!
如果真的跟我一樣
那還得了
就不會有很多奇怪好看的故事出來了啊
人就是要不一樣才好玩啦!
當然啦
我知道您很迷戀我的 XD
(自戀中!)
那還得了
就不會有很多奇怪好看的故事出來了啊
人就是要不一樣才好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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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玩就好了。問題是不好玩而且很灰暗。
我真的很想當駝鳥。。。
當然啦
我知道您很迷戀我的 XD
(自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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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比那些「偶像」更適合當偶像。至少我這麼認為。:)
哈哈哈哈
其實有灰暗
才能比較的出來光明啊
我比較想當
別人[嘔吐]的對象
才能在這裡聊天哈拉 XD
如果真當偶像了
就沒法這麼輕鬆自在了!